关于加入中国城市公共交通协会物资工作委员会
会员的操作程序
为更好地向有入会意愿的全国城市公共交通企业、汽车零部件、整车、燃(润)料等企业得供服务,特从《中国城市公共交通协会物资工作委员会章程》中摘录有关 “会员入会的程序”等相关内容,以便于“了解入会程序,办理入会手续”。具体摘要如下:
第三章 会 员
第一条 本会的会员为单位会员。
第二条 单位会员是全国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和汽车零部件、整 车、燃(润)料等企业。
第三条会员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:
1、拥护 本会章程;
2、自愿申请加入本会;
3、全国 城市公共交通企业;
4、汽车 零部件、整车、燃(润)料等企业
第十三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:
1、提交入会申请;
2、填写入会表格;
3、交纳会费;
4、提交交纳会费依据(其中电汇的请传真“回 执联”)
5、物资工作委员会在《中国公交物资网》上进行公告;
6、物资工作委员会进行授牌(以邮递或面授方 式)。
第十四条 退会及自动退会
1、会员退会,应书面通知本会。
2、会员 自动退会。
会员出现 下列情形之一,视为自动退会。
①一年内 不参与物资工作委员会活动的;
②一年内 不缴纳本会会费的;
③不执行 物资工作委员会决议的。
物资工作 委员会适时或年度集中在《中国公交物资网》上进行公告。
第十五条 会员除名
会员有严重违反本会章程和损害本会利益的,物资工作委员会会员代表大会表决三分之二多数通过,予以除名。物资工作委员会适时在《中国公交物资网》上进行公 告。
中国城市公共交通协会物资工作委员会
2010年5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