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报讯(记者钱卫华)由中国城市公共交通协会、北京市公共交通研究所等单位联合起草的本市首部《公共汽电车运营安全管理规范》地方标准从 11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昨天,记者从质监部门获悉,标准除要求公交车停车场及主要车站宜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外,首次明确提出公共汽电车运营中典型事件的应急 处置方法。其中,一旦发现爆炸物、剧毒物等可疑危险物品,司售人员应组织乘客快速离车疏散。
主要车站装“电子眼”
针 对公交线路、车站及停车场的安全管理,标准要求应绘制线路安全行车示意图;停车场和主要车站宜设置视频监控系统;停车场场内将设限速15km/h,出入口 限速5km/h的标志。同时,须建立停车场安全值班制度,按停车数量配备昼夜值班人员,并建立场站设施每日安全检查制度。
遇可疑危险品疏散乘客
标 准首次规定了发生在公共汽电车运营中典型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法。如遇运营车发生冒烟、起火事故时,司售人员应立即停车,打开车门,切断电源,组织乘客离车; 发生行车客伤事故时,应积极抢救受伤人员,保护现场,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警;发现可能造成严重损害人身安全的爆炸物、剧毒物等可疑危险物品时,应组织乘客 快速离车疏散,迅速报警;遇有持械抢劫伤人等事件时,应保持冷静,防止事态激化,并寻机报警。
司机交通违法不超10%
标准首次规定公共汽电车运营安全管理的相关考核指标,其中包括:驾驶员违章率不大于10%;违章处理率应为100%;行车责任事故间隔里程不小于120万公里/次等。
此外,标准要求驾驶员出车前不饮酒;班前应保证充足的睡眠和休息,不得疲劳驾驶;熟悉本线路所经限高部位;站外非故障停车,不得开门上下乘客;发现异响或异味时应靠边停车查验,在判明原因并排除故障前,不得继续行车等,共多达23条。